宾阳县土地纠纷引发举报,村民指控非法占用集体耕地建坟结果状告无门

2024-04-28 来源:网络 阅读:1336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在宾阳县和吉镇大邦社区已经引起了法律层面的关注。当地村民集体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举报,指控葛某非法占用村集体耕作土地建造新坟以及宾阳县公安局和吉派出所对此的不公正执法。


      据悉,事件起因于2021年12月,大邦村第三生产队的集体成员韦某发现有人在其生产队农耕地上建坟。该行为未经生产队同意,被视为违法占地建坟。生产队在集体讨论后决定制止此行为,但随后与建坟方发生了纠纷,建坟方葛某向和吉派出所报警要求韦某等人赔款其所建坟地。韦某称派出所在未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生产队成员2人带到宾阳县公安局取证中心拘留12小时左右,期间对其2人实施了人身的不公正对待,迫使当事人签与事实不符的笔录。




     举报信中还提到建坟方葛某曾是宾阳县教育局局长。举报人认为,葛某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为了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受侵犯,举报人要求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对葛某占用集体耕地建坟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并勒令其拆除违法建造的坟地。然而,根据村民反映,当他们到市检察院提交举报材料时,检察院以无证据为由不受理该案件。举报人表示,他们已向宾阳县公安局、信访办、宾阳县县纪检委等相关部门提出书面举报,但至今未收到有效回应。



   


     此外根据该生产队一村民所述,自从2021年他参与制止违法占地建坟的行为后,和吉派出所频繁派遣警员上门进行抓捕和威胁,这一行为一直持续至今,导致该成员不敢回家。举报人认为宾阳县和吉派出所违背了执法机关应有的公正性和文明执法。




      4月18日当我们联系和吉镇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其告知会在一两天内回电给我单位,但却迟迟未能回电。当我们再次联系的时候,则告知不接受采访。目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尚未对此事发表官方立场。本媒体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并及时向公众报道最新情况。这起事件再次凸显了法律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提醒了执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正执法,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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